保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4-0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上海易德臻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华大石化(南通)有限公司
上海誉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保证合同纠纷
法院 江苏省如皋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江苏省如皋市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苏0682民初1366号

原告:上海易德臻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住***。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誉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诉讼代理人:朱晓剑,上海市中天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胡志毅,上海市中天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华大石化(南通)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张展驹,董事长。

原告上海易德臻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与被告华大石化(南通)有限公司保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2月19日立案。原告上海易德臻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于2020年2月24日收到本院邮寄的缴纳诉讼费用通知书后7日内尚未缴纳诉讼费用。

本案按原告上海易德臻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自动撤回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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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日期 2020-3-25
发布日期 2020-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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