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上海易德臻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华大石化(南通)有限公司 上海誉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保证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如皋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江苏省如皋市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苏0682民初1366号 原告:上海易德臻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住***。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誉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诉讼代理人:朱晓剑,上海市中天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胡志毅,上海市中天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华大石化(南通)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张展驹,董事长。 原告上海易德臻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与被告华大石化(南通)有限公司保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2月19日立案。原告上海易德臻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于2020年2月24日收到本院邮寄的缴纳诉讼费用通知书后7日内尚未缴纳诉讼费用。 本案按原告上海易德臻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自动撤回起诉处理。 (此页无正文)  | 
    
| 裁判日期 | 2020-3-25 | 
| 发布日期 | 2020-04-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