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4-0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东莞市庆鹏心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恒大地产集团(深圳)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告东莞市庆鹏心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银行存款707,100元或者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19-8-16
发布日期 2020-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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