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10-2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确认2001年7月8日原告***与被告***就位于沈阳市和平区房屋签订的《房地产经纪合同》合法有效;

二、驳回原告其他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625元,减半收取812.5元,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如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裁判日期 2021-9-15
发布日期 2021-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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