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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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淄博卓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法院 |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淄博卓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欠原告***工程款70859.92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二、被告淄博卓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欠原告***利息损失(以本金70859.92元为基数,自2014年9月14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被告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572元、保全费820元,共计2392元,由被告淄博卓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6-30 |
发布日期 | 2021-10-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