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10-2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承揽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钟山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广西壮族自治区钟山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桂1122执139号

程国任、黄韦宇:

本院执行的黄韦宇申请程国任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依据中院作出的(2020)桂11民终1357号民事判决书。

在法院强制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程国任履行了案款9235元,并缴纳了50元执行费。至此,(2020)桂11民终1357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内容已执行完毕,本案视为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日

裁判日期 2021-4-2
发布日期 2021-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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