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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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钟山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广西壮族自治区钟山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桂1122执139号 程国任、黄韦宇: 本院执行的黄韦宇申请程国任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依据中院作出的(2020)桂11民终1357号民事判决书。 在法院强制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程国任履行了案款9235元,并缴纳了50元执行费。至此,(2020)桂11民终1357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内容已执行完毕,本案视为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日 |
裁判日期 | 2021-4-2 |
发布日期 | 2021-10-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