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10-2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网络购物合同纠纷
法院 北京互联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给付购物款3226.6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所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则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5-25
发布日期 2021-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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