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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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刘晓琳名下的银行存款660,000元或查封其他等值财产。 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或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二年,查封不动产或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如需申请续行财产保全,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提出,逾期申请或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本裁定书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1-9-23 |
发布日期 | 2021-10-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