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权纠纷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4-05 来源: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北京光耀未来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郑州联信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市未来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市鑫未来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经营权纠纷
法院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确认***与北京光耀未来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之间签订的《餐饮服务协议书》已于2019年4月18日解除;

二、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北京光耀未来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返还***合同服务费45000元;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所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则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711元,由***负担711元(已交纳);由北京光耀未来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负担1000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裁判日期 2019-12-30
发布日期 2020-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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