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10-2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舟山骊通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浙江道石能源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2020)粤0305民初26376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上诉人舟山骊通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86763.2元、保全费5000元,均由上诉人舟山骊通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共计93472元(骊通公司已预交11072元、道石公司已预交82400元),均由上诉人舟山骊通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负担。上诉人舟山骊通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上诉人浙江道石能源有限公司支付二审案件受理费8240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7-8
发布日期 2021-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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