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理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北京泫南车饰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修理合同纠纷 |
| 法院 | 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查封被申请人北京泫南车饰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154300元或其他等值财产,银行存款查封期限一年,动产查封期限二年,房产查封期限三年。 案件申请费1291.5元,由申请人预交。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申请保全人申请续行财产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查封银行存款即2022年9月2日前、查封动产即2023年9月2日前,查封房产即2024年9月2日前)向人民法院书面提出,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
| 裁判日期 | 2021-9-9 |
| 发布日期 | 2021-10-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