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害股东利益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4-0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上海地铁时代传媒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爱建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杨航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损害股东利益纠纷
法院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沪01民辖终201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上海爱建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上海市徐汇区肇嘉浜路746号3-8层。

法定代表人:周伟忠,董事长。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上海市闵行区剑川路951号5号楼一层西侧。

法定代表人:陈启伟。

原审第三人:上海杨航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注册地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西门路588号。

原审第三人:上海地铁时代传媒发展有限公司,注册地上海市嘉定区徐行镇澄浏路588号。

上诉人因损害股东利益责任纠纷一案,不服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2019)沪0112民初45309号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裁判日期 2020-2-20
发布日期 2020-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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