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害股东利益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上海地铁时代传媒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爱建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杨航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损害股东利益纠纷 |
| 法院 |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沪01民辖终201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上海爱建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上海市徐汇区肇嘉浜路746号3-8层。 法定代表人:周伟忠,董事长。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上海市闵行区剑川路951号5号楼一层西侧。 法定代表人:陈启伟。 原审第三人:上海杨航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注册地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西门路588号。 原审第三人:上海地铁时代传媒发展有限公司,注册地上海市嘉定区徐行镇澄浏路588号。 上诉人因损害股东利益责任纠纷一案,不服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2019)沪0112民初45309号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 裁判日期 | 2020-2-20 |
| 发布日期 | 2020-04-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