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银行卡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苏1202执1334号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陈香、翟海涛: 关于申请执行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与被执行人陈香、翟海涛信用卡纠纷一案,经本院立案受理。执行中,申请执行人表示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结案。至此,申请执行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与被执行人陈香、翟海涛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七月八日 |
裁判日期 | 2021-7-8 |
发布日期 | 2021-09-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