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10-2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台州市明达运输有限公司
台州市亿得运输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运输合同纠纷
法院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台州市亿得运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台州市明达运输有限公司运输费916430元,并赔偿该款自2021年9月2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2021年9月2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损失。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482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台州市亿得运输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9-24
发布日期 2021-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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