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1-10-2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陕西恒鼎江啸建设工程劳务有限公司
青海尊懋工程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陕西恒鼎江啸建设工程劳务有限公司(开户行: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神木市支行,账号:×××)、***、***、***、***银行存款共计701288元或查封、扣押被申请人陕西恒鼎江啸建设工程劳务有限公司、***、***、***、***其名下共计相当于701288元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1-1-21
发布日期 2021-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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