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上海华程西南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上海苏沃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 
| 法院 |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上海苏沃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上海华程西南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债权转让款84,84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1,921元,由被告上海苏沃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3 | 
| 发布日期 | 2020-04-0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