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上海小南国海之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凌佩贸易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执行人应履行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19)中国贸仲京(沪)裁字第0444号仲裁裁决书所确定的义务。 二、冻结、划拨被执行人上海凌佩贸易有限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人民币291,103.5元及相应利息,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三、银行存款不足之数,查封、扣押或拍卖、变卖被执行人上海凌佩贸易有限公司名下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助理龚轶 |
| 裁判日期 | 2020-2-21 |
| 发布日期 | 2020-04-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