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4-0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上海小南国海之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凌佩贸易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执行人应履行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19)中国贸仲京(沪)裁字第0444号仲裁裁决书所确定的义务。

二、冻结、划拨被执行人上海凌佩贸易有限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人民币291,103.5元及相应利息,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三、银行存款不足之数,查封、扣押或拍卖、变卖被执行人上海凌佩贸易有限公司名下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助理龚轶

裁判日期 2020-2-21
发布日期 2020-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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