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广西锦鸿置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广西锦鸿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向原告***、***支付违约金22440元。 案件受理费362元,减半收取181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广西锦鸿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上述债务如逾期履行则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权利人可在本案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起两年内,向本院申请执行。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1-7-9 |
| 发布日期 | 2021-10-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