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仼纠纷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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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 陕西大地重光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华新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华新支行 上海百朗灯饰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侵权责仼纠纷 |
| 法院 |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华新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撤销原告上海百朗灯饰有限公司企业信用记录中涉及号码为XXXXXXXXXXXXXXXX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业务的关注类信息。 案件受理费80元,减半收取计40元,由被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华新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负担。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华新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负担之款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缴付本院。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2-28 |
| 发布日期 | 2020-04-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