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上海协信远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上海逸山咖啡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 法院 |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沪0112民初2928号 原告:上海逸山咖啡有限公司,注册地上海市徐汇区。 法定代表人:林靖淳,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韩飞,上海市汇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海协信远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地上海市闵行区。 原告上海逸山咖啡有限公司与被告上海协信远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月16日立案。原告上海逸山咖啡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预交期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上海逸山咖啡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
| 裁判日期 | 2020-2-10 |
| 发布日期 | 2020-04-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