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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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 |
类型 | 执行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1)粤1202执2210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端州支行、伍尚坤、伍敏玲: 关于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端州支行与被执行人伍尚坤、伍敏玲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中,被执行人伍尚坤、伍敏玲已履行完毕本院(2019)粤1202民初3227号民事判决确定的法律义务,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端州支行确认本案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的规定,本案可办理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八日注:具体事宜请与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组联系,联系人:郭锦、陈智彬、陆锦华,联系电话:0758-275××××,联系地址: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一路西侧,邮编526060。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1-10-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