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金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10-2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罚金
法院 吉林省敦化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吉林省敦化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吉2403执2287号

董斌:

被执行人董斌罚金执行一案,敦化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吉2403刑初167号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2017年12月19日,被执行人董斌自行向本院缴纳罚金5000元。现被执行人董斌已全部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敦化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吉2403刑初167号刑事判决书中确定的义务已全部履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裁判日期 2021-9-26
发布日期 2021-10-22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