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金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10-2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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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执行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罚金
法院 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

执行通知书

(2021)辽0114执2869-4号

崔龙云:

你因罚金一案,本院作出的(2021)辽0114刑再1号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本院于二〇二一年六月一日立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二条规定,责令你立即履行下列义务:

向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支付罚金人民币22000元。

特此通知。

裁判日期 2021-6-2
发布日期 2021-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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