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金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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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罚金 |
法院 | 修文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贵州省修文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黔0123执2101号 徐晏斌: 本院作出的(2016)黔0123刑初349号刑事判决书 已发生法律效力,本院依法立案执行徐晏斌罚金刑一案,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徐晏斌已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缴纳罚金2000.00元的义务,本案罚金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本院(2021)黔0123执2101号案件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
裁判日期 | 2021-9-26 |
发布日期 | 2021-10-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