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吉林省敦化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吉林省敦化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吉2403执恢308号 徐玉鹏、姬长春: 徐玉鹏与姬长春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本院根据申请执行人徐玉鹏申请,依据(2020)吉2403民初3365号民事调解书,本院于2021年8月28日将被执行人姬长春向本院支付案款7100元,支付给申请执行人徐玉鹏。 至此,徐玉鹏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吉2403民初3365号民事调解确定的内容部分案款7100元已履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
裁判日期 | 2021-8-31 |
发布日期 | 2021-10-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