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用热力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10-2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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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执行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供用热力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吉林省敦化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吉林省敦化市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1)吉2403执2193号

敦化市嘉兴供热管理处、孟斌:

敦化市嘉兴供热管理处、孟斌供用热力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本院根据敦化市嘉兴供热管理处申请,依据(2021)吉2403民初1521号民事判决书,孟斌于2021年9月22日主动向本院交付5440元,本院依法扣除执行费50元后并将剩余案款5390元转付给敦化市嘉兴供热管理处。

至此,敦化市嘉兴供热管理处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吉2403民初1521号民事判决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

裁判日期 2021-9-24
发布日期 2021-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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