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10-2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深圳市可能机电技术有限公司
重庆再升净化设备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深圳市可能机电技术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重庆再升净化设备有限公司货款54360元及利息(以54360元为基数,自2019年10月27日起参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利率计算至货款付清之日止)。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1232.06元,公告费260元,共计1492.06元,由被告深圳市可能机电技术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2-23
发布日期 2021-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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