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一案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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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天全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四川省天全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川1825执725号 成都百盛物业发展有限公司、高益武: 成都百盛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与高益武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778.96元,诉讼费25.00元,执行费50.00元。 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853.96元。本院已于2021年10月13日将该款778.96元转付给成都百盛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至此,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第64条第(1)项之规定,成都百盛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川1825民初372号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十月十三日 |
裁判日期 | 2021-10-13 |
发布日期 | 2021-10-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