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保护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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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浙江凝睿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南京金诺运输有限公司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物权保护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开封市祥符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开封市祥符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豫0212执保632号 王二军(申请执行人)、张庆、南京金诺运输有限公司(被执行人): 王二军(申请执行人)与张庆、南京金诺运输有限公司(被执行人)返还原物纠纷一案,申请保全标的共630000.00元。 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保全到位191.74元,查封南京金诺运输有限公司名下苏A×××××号、苏A×××××号、苏A×××××号、苏A×××××号、苏A×××××号、苏A×××××号、苏A×××××号的车辆,轮候查封为期两年。至此,王二军(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豫0212民初235号民事裁定书已部分保全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九月十六日 |
| 裁判日期 | 2021-9-16 |
| 发布日期 | 2021-10-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