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约财产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10-2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婚约财产纠纷
法院 四川省宜宾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共同退还原***30000元,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

二、驳回原***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3860元,由原***负担3000元,被******共同负担86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7-10-24
发布日期 2021-10-21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