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保全案件非诉财产保全审查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1-10-2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申请保全案件
法院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解除对被申请人***、南岸区山海纪池畔餐厅名下银行存款35万元或其它相应价值财产的查封、冻结、扣押措施。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1-7-7
发布日期 2021-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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