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10-2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雷山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贵州省雷山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黔2634执保15号

雷山县某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与被保全人邱某、雷山县某矿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财产保全一案,本院于2021年6月15日作出的(2021)黔2634民初36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被保全人邱某、雷山县某矿业有限公司银行存款7871792.15元或查封相当于7871792.15元的其他财产。

本院于2021年6月23日依法对被保全人雷山县某矿业有限公司的采矿权(采矿许可证:C5xxxxxx40)予以查封。本案保全实施完毕。冻结期限为2021年6月23日至2022年6月22日止,如需续冻,请在期限届满前7日向本院申请。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裁判日期 2021-6-23
发布日期 2021-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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