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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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雷山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贵州省雷山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黔2634执保15号 雷山县某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与被保全人邱某、雷山县某矿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财产保全一案,本院于2021年6月15日作出的(2021)黔2634民初36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被保全人邱某、雷山县某矿业有限公司银行存款7871792.15元或查封相当于7871792.15元的其他财产。 本院于2021年6月23日依法对被保全人雷山县某矿业有限公司的采矿权(采矿许可证:C5xxxxxx40)予以查封。本案保全实施完毕。冻结期限为2021年6月23日至2022年6月22日止,如需续冻,请在期限届满前7日向本院申请。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
裁判日期 | 2021-6-23 |
发布日期 | 2021-10-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