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执行类执行其他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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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兴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分行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事案件执行 |
法院 | 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浙06执651号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0)北海仲字第Z 4553号裁决书,于2021年9月14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招联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徐杭程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中,被执行人徐杭程自动履行人民9200元,申请执行人承诺放弃本案剩余债权,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十月十八日 |
裁判日期 | 2021-10-18 |
发布日期 | 2021-10-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