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沈阳爱尔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被申请人沈阳爱尔园林绿化有限公司银行存款206140元; 二、查封担保人王永森单独所有的位于沈阳市大东区的房产。 存款的冻结期间为1年,房产的查封期间为3年,上述财产在查封期间允许使用,但不得损毁、转让、抵押、抵债和赠与。 需要续行冻结(查封)的,申请人应当自冻结(查封)期限届满前15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冻结(查封)的书面申请;被申请人在履行义务后,申请人可以申请解除冻结(查封)。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收到本裁定5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1-5-31 |
| 发布日期 | 2021-1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