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10-2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云岩支行
贵州龙山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案件保全情况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案件保全情况通知书

(2021)黔0113执保887号

璧山区黔贵明升建筑设备租赁站、侯祖鹏、侯成、贵阳市白云区建城建筑材料租赁站:

我院案号为(2021)黔0113民初4742号之一申请人璧山区黔贵明升建筑设备租赁站与被申请人侯祖鹏、侯成、贵阳市白云区建城建筑材料租赁站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我院已采取保全措施如下:

解除在(2021)黔0113民初4742号中对被申请人侯祖鹏、侯成、贵阳市白云区建城建筑材料租赁站名下财产的查封、冻结。

特此通知

裁判日期 2021-8-23
发布日期 2021-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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