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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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萧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佛山市汇河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解除对浙江萧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账户3300××××7366内银行存款357368.35元的冻结。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1-6-22 |
发布日期 | 2021-1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