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恒大地产集团广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佛山市南海多宝电力电器安装有限公司 佛山市南海俊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佛山市南海俊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广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2284884.93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佛山市南海多宝电力电器安装有限公司负担。申请人提起诉讼的,可以将该申请费列入诉讼请求。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1-6-30 |
| 发布日期 | 2021-1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