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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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广东诚勤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佛山市粤驰建工科技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 |
法院 |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被申请人***、广东诚勤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佛山市粤驰建工科技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45500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二、冻结申请人***的银行存款15000元(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海轻纺支行,账号:44-5××××2053)。 案件申请费475元,由申请人***负担。申请人提起诉讼的,可以将该申请费列入诉讼请求。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1-4-26 |
发布日期 | 2021-1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