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10-2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来安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安徽省来安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皖1122执1670号

王胜兵、苏涛、刘朝平:

王胜兵与苏涛、刘朝平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安徽省来安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皖1122民初1200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苏涛支付案款16404元,本案全部执行完毕。现本院通知如下:

(2021)皖1122民初1200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

二零二一年十月十九日

裁判日期 2021-10-19
发布日期 2021-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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