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查封被保全人河南远山自然农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三门峡市灵宝市(远山农业厂区内)(不动产权证号:XXXXXXXXXXXXX)的土地。 二、查封被保全人河南远山自然农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三门峡市灵宝市(远山农业厂区内)(不动产权证号:XXXXX)的土地。 三、查封被保全人河南远山自然农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三门峡市灵宝市(远山农业厂区内)(不动产权证号:XXXXXXX)的土地。 保全金额以800,000元为限。 案件申请费4520元,暂由申请保全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门峡分行负担(待判决时确定)。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1-7-5 |
| 发布日期 | 2021-10-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