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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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鲁10执恢56号 申请执行人:钱莉颖,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执行人:环翠区乐客多美食广场。 经营者:刘希男,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申请执行人钱莉颖与被执行人环翠区乐客多美食广场合同纠纷一案,环翠区乐客多美食广场经营者刘希男的亲属郗立梅向本院申请,愿意代为缴纳执行款,本院立案恢复执行。 执行过程中,郗立梅向本院缴纳27668元,其中发放钱莉颖27358元,交纳执行费310元。本案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规定,通知如下: 威海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15)威仲字第181号裁决书执行完毕。 二零二一年七月十三日 |
裁判日期 | 2021-7-13 |
发布日期 | 2021-1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