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阳中心支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保险纠纷 |
| 法院 | 内黄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阳中心支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60000元(在被告履行保险责任时应当扣除被告已经退还的涉案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案件受理费650元,由被告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阳中心支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1-8-2 |
| 发布日期 | 2021-10-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