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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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钢金益全商贸有限公司 舞阳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分行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保险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豫0411执恢338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市分公司申请执行刘元丽、樊波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立案执行,向被执行人刘元丽、樊波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本院依法划拨刘元丽在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住房公积金存款12038元,将案款已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市分公司发放。至此,本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八月十九日 |
裁判日期 | 2021-8-19 |
发布日期 | 2021-10-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