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中心支公司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宝丰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宝丰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豫0421执616号 郝同伟、平顶山市新盛和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郝同伟与平顶山市新盛和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依据(2020)豫0421民初1214号民事判决书,于2021年4月14日立案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郝同伟已履行了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本案执行完毕。 二零二一年八月七日 |
| 裁判日期 | 2021-8-7 |
| 发布日期 | 2021-10-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