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10-2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保全人***名下的银行账户(社会保障卡号:XXXXXXXXXX。开户行:中国银行三门峡市湖滨区支行)。

保全金额以XXXXXXXX元为限。

案件申请费620元,暂由申请保全人***负担(待判决时确定)。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1-7-29
发布日期 2021-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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