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保全人***名下的银行账户(社会保障卡号:XXXXXXXXXX。开户行:中国银行三门峡市湖滨区支行)。 保全金额以XXXXXXXX元为限。 案件申请费620元,暂由申请保全人***负担(待判决时确定)。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1-7-29 | 
| 发布日期 | 2021-10-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