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4-0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三一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江苏鑫致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江苏三翼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江苏鑫致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原告***的所有诉讼请求。

本案案件受理费38800元,由原告鑫致达公司、原告***负担;本案鉴定费45000元、鉴定人员出庭费4000元,合计49000元,由被告三翼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6-21
发布日期 2020-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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