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权纠纷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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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所有权纠纷 |
| 法院 |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安装在天津市宝坻区的变电设备设施属于宝坻区菁华豪庭小区全体业主共有; 二、天津市宝坻区宝平街道菁华豪庭小区业主大会及天津市思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协助天津亿景置业有限公司将安装在菁华豪庭小区户号为0265921889的变电设备设施移交并更名登记到天津市思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名下; 案件受理费80元,减半收取计40元(原告已交纳),由天津亿景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1-20 |
| 发布日期 | 2020-04-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