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沁阳支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沁阳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沁阳支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在机动车交强险死亡伤残保险限额内赔付原告***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交通费共计110000元;在机动车交强险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内赔付原告***财产损失2000元。 二、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共计15929元,赔付原告***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交通费共计22255元,赔偿原告***财产损失979元。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234元,由原告***负担404元,由被告***负担1830元。鉴定费70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1-7-26 |
| 发布日期 | 2021-10-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