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款纠纷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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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江苏驰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款纠纷 |
法院 |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归还原告***5,000,000元; 二、被告***、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给付原告***以5,000,000为本金自2014年1月29日起至该款实际清偿止按年利率24%计算的利息; 三、被告***、***及江苏驰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对被告***、被告***上述第一、第二项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四、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86,480元,由被告***、***、***、***及江苏驰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共同负担。公告费560元,由被告***、***、***、***及江苏驰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12-12 |
发布日期 | 2020-04-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