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调解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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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浙0303执3417号 申请执行人温州市天河光艺电镀厂(普通合伙)与被执行人温州鑫风洁具有限公司加工合同纠纷一案,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2020)浙0303民初1128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温州市天河光艺电镀厂(普通合伙)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1年8月31日依法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履行完债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1)浙0303执3417号案件执行完毕。 2021年9月22日 |
| 裁判日期 | - |
| 发布日期 | 2021-10-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