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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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英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河南英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柘城分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柘城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河南英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将位于柘城县房屋钥匙交付原告***、***; 二、被告河南英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支付违约金23779元; 三、被告河南英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退还天然气、有线电视初装费共计3060元; 四、驳回原告***、***对被告河南英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柘城分公司的诉讼请求及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106元,减半收取553元,由被告河南英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8-25 |
发布日期 | 2021-10-25 |